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申报审批流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市国土环资局、市建设局给予指导。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百所敬老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百所敬老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
全市百所敬老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100件惠民实事的实施意见》精神,为确保全市新建、改(扩)建100所城乡敬老院和福利院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为五保对象等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创造稳定、和谐、便利、安逸的生活环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为构建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新建、改(扩)建121所敬老院和福利院(具体任务见附表),其中:农村敬老院107所,光荣院7所,城市福利院7所。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要按照乡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80%的实际住房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
三、实施步骤
整个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各地按照市民政局下达的项目建设数及建设标准,完成调查摸底、选点规划、项目论证、土地征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筹集建设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将每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上报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后转报市政府作最后审定。五月底前,每个项目必须按要求破土动工兴建。
二是工程施工阶段,时间为6月至11月。各地按照上报的项目数,如数全面组织施工,11月底基本竣工。6月中旬,由市民政局组织若干工作组,对各地项目动工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检查,促进工作进度。11月下旬,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地项目建设的完成情况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由市民政局统一申报至省民政厅争取资金扶持。
三是组织五保对象入院阶段,时间为12月。主要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和五保对象进院工作。包括卧房、厨房、活动室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章立制,选聘工作人员,并按照五保对象80%集中供养率的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五保对象入院居住。
四、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明年1月。将结合百件惠民实事的总考核,对各地“百院项目”建设、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五保对象生活供养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五、经费来源
“百院项目”建设经费,按照以县(市、区)乡(镇)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为辅的原则多方筹措。对按期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上报,争取省民政厅资助;市政府对新建的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向社会募集、争取企业财团赞助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今年市直及各县(市、区)都要开展以“敬老工程”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敬老院建设。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对“百院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加强百院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全市百院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卢天锡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市广电局、九江供电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加大对“百院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各地政府要把敬老院建设作为今年地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来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今年五保供养等转移支付的民政专项资金分配与“百院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挂钩,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地方要相应减少省、市资金补助标准。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有钱出钱,有物捐物,共同参与敬老院建设。对捐资数目较大的团体或个人,可以以其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敬老院。
3、切实加强对“百院项目”建设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要本着对人民、对社会、对五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质量、进度、投入等方面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百院项目”按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附:“百院项目”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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