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产权证明的,房屋不能买卖,就算买卖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首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体而言,就是当事人都具备签合同的资格,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行为人,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行为人。
另外,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独立跟买受人做买卖交易。
2、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一方以欺诈等签约,则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受有损失的,还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得具备以下要件:
1、买受人是善意第三人,没有跟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其配偶的利益;
2、买受人为买房付了合理的价钱,即房价为市场价;
3、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所以,虽然未取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但同时具备以上要件的,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即有效。反之,将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且,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房屋将要归于原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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