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没有土地证可以办理,但是因为土地证是房屋所有人拥有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所以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办理公证需买卖双方带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公证部门申请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核实材料真伪,询问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自愿买卖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事项,确认无误后受理,并进入调查程序,待调查核实,分管人员批准后,买卖双方可以领取公证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同时,《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办理房屋买卖公证书,并不能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作出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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