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南京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办暂住证首先要提交申请,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另外,还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而且不同的情况下办暂住证的程序也不同,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扩展资料:
1:住房保障
职能部门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计划时,将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符合居住地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凭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向居住所在地申请保障性住房。已就业的流动人口,用人单位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社会保险
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和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服务,按规定为流动人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育龄妇女
育龄夫妇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或者在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等;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4:就近入学
对于居住1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居住登记地址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各接收学校要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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