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就违约责任等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还没有完工或者已经完工的房屋向社会公开销售,从而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产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
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守约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防房屋执行困难或者不能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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