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前屋主欠缴物业管理费的法律手续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哪些材料
1.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相关协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相关协议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必须提供该合同或协议作为起诉业主物业费的证据;
2.物业费账单或明细: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提供物业费的账单或明细记录,必须提供这些记录作为起诉业主物业费的证据;
3.物业费欠缴通知书:如果物业公司曾经向业主发出过物业费欠缴通知书,这些通知书也应该提供作为证据;
4.业主的收据或付款凭证:如果业主曾经向物业公司缴纳过物业费,业主应该保留收据或付款凭证,以证明他们已经缴纳了一部分物业费;
5.法律诉讼材料:如果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的索赔,物业公司可能会选择起诉业主,这就需要提供法律诉讼材料,如起诉状、证人证言等。
三、物业管理费服务包含什么内容
物业服务费包括的费用有:
1.区域内绿化养护费;
2.区域清洁卫生费;
3.区域秩序维护费;
4.办公用费;
5.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日常运行、维护费;
6.固定资产折旧;
7.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
8.管理服务人薪资、福利费;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n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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