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职工怀孕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吗
时间:2023-03-28 00:50:22 4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怀孕合同到期后,应当把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终止。

一、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怀孕被辞退了怎么赔偿?首先,法律明文规定,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无理由的辞退,其辞退条件也是相对严苛的,一般是劳动者有相应违法或者损害公司的行为。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劳动合同是否在服务期到期就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劳动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

三、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的,应当自动顺延至医疗期的情形消失,也就是顺延到理疗期届满之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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