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望子女的处理:夫妻双方离婚后,争取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出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对方见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行使探望权;协议不成或者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探望权
法律上为了孩子心灵的健康成长,对于给付抚养费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了探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4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