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放弃监护权可以放弃吗?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父母的义务。除依法撤销监护权外,不得放弃监护权。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自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的权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二、监护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自行使身份行为和独自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监护人分为很多种,有的监护人是法定的监护人,有的监护人是指定的监护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他们的首要监护人就是他们的父母,如果父母作为他们的第一监护人,是不能够放弃他们的监护权的,而且对于未成年的监护,是要监护他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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