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实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照法律对住宅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的界定,李某擅自拆窗改门、搭建台阶的行为侵占了住宅的共有部位超出了正当行使权利的界限,妨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属于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搭建的台阶、恢复原状。
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否同权
一、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否同权
1、商铺业主和小区业主是同权。在同一个物业区域内相连的建筑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范围,因此商铺业主与住宅业主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商铺是租赁出去的,则商铺租户的去案例小于小区业主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商铺业主纠纷物业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商铺业主纠纷物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商铺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方调解,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商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商铺业主在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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