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由于法律对孕妇的保护,对犯罪情节很轻的孕妇,不作治安处罚。第二、对于犯罪的孕妇,如其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则可以取保候审。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担保人即可。第三、如果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则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第四、对于犯罪的孕妇,基于司法资源的考虑,以及对胎儿的保护,不能收监,也不能判处死刑。
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条件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羁押期满,转为取保候审的。
二、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这两类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适用死刑。
三、取保候审的刑事责任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