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能告司公吗
时间:2023-08-01 19:51:19 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签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能告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个人一份合同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但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以解约。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合同甲方不给乙方一份怎么办

劳动合同甲方不给乙方一份的情况下,此时乙方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仲裁。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都是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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