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8月25日,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资质管理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四省区2.5万千瓦及以上地方发电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查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国家电监会电监资质[200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许可监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资质[2008]5号)文件要求,西北电监局资质处高度重视发电企业许可证申办工作,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并从几个方面积极组织、精心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一是积极与各地电网企业调度部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西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情况;二是采取集中办培训和现场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指导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三是分别在陕西、青海和新疆地区召开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使企业提高认识,提高了许可证申办工作的效率。
目前,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四省区2.5万千瓦及以上地方发电企业共有71家,已全部按照要求向我局提交了许可证申请材料,其中已有23家已经通过了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的复核审批,领取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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