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建材出口企业将减少预付款注销手续等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取消企业注销申请与外汇局确认的注销申请环节。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将对这些企业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使用虚假进口报关单或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注销的企业,将按照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汇局根据当前中国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将系统中登记预付款的企业基本比例定为30%;《通知》还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为企业设定调整比例时,要从满足企业实际需要出发,,而外汇管理局没有对调整比例设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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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建材出口企业缓解财务困境,增强建材出口的复苏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