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外债统计监测和管理,防范外债偿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去年7月决定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债实行登记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通知明确简化了预付款的注销手续,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企业注销申请和注销申请确认环节。但是,为了防止虚假的进口报关单,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支机构必须对企业取消预付款时填写的进口报关单和其他信息进行抽查。发现企业使用虚假进口报关单或者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核销的,按照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罚
通知还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我国当前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将在系统中登记预付款的企业基本比例设定为30%国外此外,企业在提款登记系统中办理的预付款、延期付款和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的预付款不包括在控制比例限额中
此前,登记预付款的企业基本比例为25%,仅预付款,3万美元以下(含3万美元)的延期付款和预付款未纳入控制比例限额
通知还明确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为企业设定调整比例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而且外汇管理局没有设定调整比例的上限
一位当地外汇局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许多外贸企业都遇到了进口付汇不足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次发布的最新通知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缓解企业资金短缺
外汇专家认为,在缓解企业财务困难的同时,预计新政策将对中国外贸的稳定和复苏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海关总署8月份公布的数据,7月份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2002.1亿美元,同比下降19.4%,环比增长9.6%。对此,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生认为,尽管环比复苏仍在继续,但出口形势依然严峻,困难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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