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此类房屋买卖风险很大,建议您谨慎!当然风险相比较来说,对于买方风险要大些。
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属于期房转让,首先是法律风险,国务院禁止期房转让,也就是关于此类房屋的买卖合同,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也就是说:很可能因违法属于无效合同。其次是时间风险,因为房本办妥时间不确定或周期长,签订协议至实际办理过户时间间隔很长,容易发生变化,尤其是现在市场价格变化,容易让人反悔。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定税收项目是各地税务机关必须要坚决执行的,这是在商品流通过程当中必然都会产生增值税,所以房屋销售也并不例外,因为开发商也不可能直接按照成本价销售房子。其实将来商品房作为二手房对外销售的话,也会产生增值税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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