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三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三种:
1、未婚或离婚的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遗弃子女或强奸子女。
所以,即使父母没有抚养,但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孩子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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