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在公司法中主要有以下规定:
1、公司破产清算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宣告公告公司终止等。
一、股份公司清算的顺序如何进行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
(1)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2)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3、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二、公司解散了怎么办理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解散清算工作程序有哪些及怎样进行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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