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泰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实施意见
为适应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保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热系统分户改造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面积52.5万平方米。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供热方式的影响,绝大部分用户供热管道为上供下回串联方式。这种供热方式既容易造成上下用户、左右用户之间相互牵扯,引发矛盾,也影响住宅管理物业化、市场化改革步伐,同时给取暖费由“暗补”改“明补”带来了困难。
实施分户改造有利于用户根据需要自行合理控制用热;有利于促进供热市场化、货币化改革;有利于供热企业、房屋管理单位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供热质量,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利益,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因此,对住宅取暖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实现分户控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热方式的必然趋势和基本要求。
二、改造方法和工作安排
(一)改造方法。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室内部分采取一次性投资彻底改造办法,以单元分支干管和室内分户控制系统为主,新敷设单元供回水管,预留热量表位置,达到分户控制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为保证明年顺利实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由“暗补”改“明补”,分户改造(包括室外二次管网系统及部分供热设施改造)工作务于明年6月底之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室内分户改造由住户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泰山城区热力公司的要求组织实施,泰山城区热力公司负责技术服务及质量验收。室外二次管网系统及部分供热设施确需改造的由泰山城区热力公司组织实施。
本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改造费用的划分,以楼内立管锁闭阀前为分界点,锁闭阀后及室内部分改造发生的费用由住户或工作单位承担,改造完成后资产归住户所有。锁闭阀及以前二次管网系统及部分供热设施改造发生的费用由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承担,工程完工经中介机构审计后形成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国有资产,报国资委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用户进行资金奖励。具体办法是:对在明年6月底之前完成改造任务的,由市财政按每平方米10元给予奖励;每拖后一个月完成改造任务,奖励资金每平方米减少2元;明年10月底没有完成改造任务的,不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对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承担的改造费用,市政府将通过贷款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分户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供热分户改造工作涉及泰城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分户改造工作。
泰山城区热力公司作为泰城集中供热的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完成锁闭阀及以前的供热管网改造工作,并认真做好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工作的技术设计、指导、调度和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深化改革和保障群众冬季供暖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各用户进行改造,并严把质量关、时效关,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改造任务。
泰山区、岱岳区及省属以上驻泰单位供热系统的分户改造工作,可参照本意见自行实施。
附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供热系统分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宋鲁(副市长)
副组长:任先德(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董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征(市城建国资公司董事长)
成员:李诚实(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兴华(市规划局副局长)
英玲(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张永伟(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黄九习(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涛(市城建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周光明(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更生(泰山城区热力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征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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