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
5、注意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定部门。
二、房屋抵押流程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办理流程:
1、双方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向银行申请贷款;
3、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
三、办理二手房抵押材料需要哪些
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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