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一、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法院进行审查;
3、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重整;
4、进行公告;
5、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6、方案确认后实施。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人民法院如何进行破产宣告
1、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2、提交证据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裁定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4、宣告破产。破产宣告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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