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首次怀孕,快三个月是被诊断为过期流产,需要住院药流加清宫术。我向单位请了十五天假。回到单位,单位说流产不算产假范围内,所以应发放的阳光工资全部扣除,请问产假包括流产假在内吗?能和产假一样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吗?
答: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单位如果为你上了生育保险,社保部门还应当为你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上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应当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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