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刑事法律制度中,犯罪行为人可以在刑事判决之前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也可以对检察机关拟向法院建议的量刑幅度予以认可。在法律中承认犯罪行为人认罪认罚的效力并且对之予以鼓励,已经成为世界法治先进国家的普遍实践,是现代国家治理方式在刑事法律制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在法律中正式规定了认罪认罚制度。因此,在刑事实践中,充分发挥“认罪认罚”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法律上批捕后必须判刑吗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逮捕与判刑之间绝对不能划等号。可见,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不一定会判刑,因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存在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可能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了
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实体上,认罪认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量刑“优惠”。程序上,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3.认罪认罚最好是要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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