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在于:
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
2、验收主体不同。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
3、性质不同。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工程验收的资料如下:
1、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3、工程概况;
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5、单位证明书;
6、整改通知书;
7、整改完成报告书;
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9、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1、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12、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竣工验收验收什么东西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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