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州买了房在深圳买算首套吗
若异地已有房产,且未在深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则在本地区域内进行首次登记认定为首套住房。
但是,如果您曾经在其他城市银行给予的购房贷款,那么在深圳申请贷款购买新住房,将无法被视为首套。
这涉及到购房政策及房屋所有权的复杂问题。
针对在异乡已有房产的个人,是否考虑在深圳再次购置房产作为首套住房,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答案亦可能因时而变。
当购房者在原地外有房屋,却并未在本地形成房地产交易记录,同时也暂无在银行办理过房屋按揭贷款手续时,他们在深圳购买房屋,的确可看做是首次购房。
这时,他们可以享受政府推出的首套房相关优惠政策,比如降低首付款比例以及较为宽松的贷款利率等。
如果购房者在异地有房屋,而且在深圳购买新住房时,已经在当地银行机构办理过房贷,这时候,他们在深圳贷款购买新住房就不能说是首次购房了。
对于此类状况,发生时,消费者必须按照当地二套房的政策要求来申请贷款,同时也需按时交纳相关税款。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二、首套卖掉再买算二套吗
要确定购房者所购房屋是否为第二套房产,需要先明确以下两点关键因素:
(1)若原本的房子已经出售并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即表示该购房者目前名下无任何房屋所有权,如此情况下,购买新的房产将会被认定为首次购房;
(2)倘若原有的物业虽然已进行售出,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流程,也就意味着该住房仍挂记在其名下,在此前提下,新购房将被视为二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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