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到你公司原所在地的社保局提议牵移申请。或者个人申请转移社保交费凭证。转移的方法:根据人社部统一限定,目前转移社保的流程是:
1、先到持身份证、社保卡原就业地市社保组织开具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交费凭证。
2、在现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交费之后,再向本地社保组织出具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交费凭证申请将外省的社保转入到本地来。1-3个月办结,办结后两地社保关系合并,累计计量。
3、在惠州社保开个社保账户,解决所有个人的社保账户开户,然后把你的深圳《社保交费凭证》交给惠州社保,解决社保转移手续。
4、如果非本地籍人员转入外省,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转入。只能建立临时社保关系。
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2、受理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3、审核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10个工作日。4、审批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5、办结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政府承诺15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1、《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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