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从今年起,浙江省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具体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力争在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预计全省将有540万企业退休人员、54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594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适当倾斜,主要指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具体为: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相关规定:
2015年5月14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作出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杭州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170元。
其他城区调整结果:
萧山、余杭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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