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打孩子的,其监护资格不一定会被撤销。如果孩子没有因为监护人的殴打行为而受到任何伤害,则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不会被撤销;但是如果监护人的殴打行为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孩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也因此受到严重侵害的,则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会被法院依法撤销。
监护人打孩子的监护资格是否会被撤销
如果是为了教育孩子,没有给孩子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的情况下打孩子的,不会被撤销监护资格。但是如果打孩子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则经过申请的会被法院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申请人可以是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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