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务派遣工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对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或自行从事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得超过两年。第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属于民法范畴;劳动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范畴。(2)对合同主体的不同要求。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公民和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劳动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合同主体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独立平等的主体,以各自的名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合同中不需要明确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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