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第39号令)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30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定于2008年11月12-15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暨资质水平测试。
据了解,培训的测试对象为符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的人员;现任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公司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类似机构的成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制度介绍、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年报披露、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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