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证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具体阐述如下:
1.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正式依法转让之前,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最新最真实的意愿做出决定是否撤销,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但是赠与合同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撤销。当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依照法律不能撤销的。当事人并不能根据自己意志做出撤销决定。
《民法典》对合同赠与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即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赠与和受赠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2、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旦财产所有权完成了转移,则不能够撤销。
3、赠与合同需不属于经过公证或者其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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