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收回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盐务街百草巷13号地块使用权的请示》(筑国土资利请(2006)82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盐务街百草巷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划拨给省政协办公厅作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二、由你局负责协调省政协办公厅对原土地使用者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补偿。
三、由你局负责督促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将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筑国用(2004)第17526)交回你局注销。
此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