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家属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近亲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因此,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应为申请人。(1)丧葬津贴是指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有主要生活来源、不能工作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2113个月占40%,其他亲属每月占30%,孤儿或孤儿每月占5261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业留薪期限届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伤残津贴、受扶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全文5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