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崇左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三、崇左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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