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被认定成违建,也要看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并不是没有产权证或建设许可的房子就一定是违建。
例如:宅基地上房屋或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前建造的房屋就不应认定成违建。但如果确实是违建,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为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如果是合法建筑被非法拆除,被拆迁人就拆迁损失,有权利要求赔偿。
当下,一些拆迁方会以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为由实施拆除,但实际上,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非拆迁方自己说了算,而是要依据法规、政策和各种现实情况综合而定。
因此,如果房屋被人以违法建筑为由拆除,但被拆迁人有异议,可咨询拆迁律师,获得专业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房屋被非法拆除,拆迁当事人如何处理?
房屋被非法拆除,拆迁当事人如何处理
第一,拆迁人的非法拆迁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第二,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拆迁人的非法拆迁行为是对被拆迁人合法财产的侵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275条的规定,可要求公安机关以实施人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给予立案,追究实施人的刑事责任。
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的几个标准
(1)是否有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2)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
(3)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的阶段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自行组织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了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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