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在严格公务员纪律方面有三大突破,这是是我特别关注的,我不知道网友们关注没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我没有记错的话,第一个突破是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比如说张三,张三被判刑了,服刑了,服刑期满出来了,一查自己的履历,你没有开除我呀,我现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险,他可能再到原单位去提出什么要求,你很难说他不合理,你也很难说他合理,当然个人有个人的看法。现在就好了,这个地方通过法律提醒公务员,还是应该洁身自好。
第二,对于已经退休公务员的违纪行为有了新的规定。这是一个突破,因为中国现在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事情都容易出现,现在的违纪行为具有高度的隐蔽性。有一种现象,我不知道当说不当说,有的个别领导就说我在位子上你就不敢查我,是的,也许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你说怎么着,但是你总有退休那一天吧,根据《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他已经退休了,就不再给予处分了,但是退休之前,根据他的违纪行为,如果他应该受到警告,撤职,开除处分的,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有六种形式,后三种最严厉,降级、撤职、开除,他应该按照这个来执行。
第三,对公务员的道义责任做了一个进一步的明确,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关注一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第29条,我这个地方只提醒一点,前一段社会上高度关注的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包养情人的只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撤职,二是开除。我如果没有说错的话,一般的老百姓如果包养情人,好像是目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它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老百姓包养情人当然不存在撤职和开除的问题,对他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目前我没查到。
主持人:对公务员是不一样的。
宋世明:是一种道义责任,如果广大网友感兴趣的话,可以查一下《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处分条例》第29条可以给我们更多的启示。主持人:近几年,我们报纸上看到很多领导主动引咎辞职的事情,这是不是意味着《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责任有一些比较明确的规定呢?
宋世明:我非常感谢您提出这个问题,谁是中国的公务员,从学术上判断,我有三句话:第一,公务员应该是法律的仆人。第二,公务员是执行国家公务的仆人。第三,公务员在中国公民当中,他是管理和服务多数人的少数人。这一点千万要注意,非常重要。他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但是说来说去改变不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他是处于管理地位的,对多数人进行管理的少数人。换句话说,他是管理和服务多数人的少数人。所以,对公务员的责任必须有清晰而明确的界定。
根据中国的《公务员法》以及配套法规,公务员的责任分为四种,这四种责任涉及到你刚才说的引咎辞职的问题。第一种责任是道义责任。一般老百姓见死不救,好像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办法,公务员不能见死不救。公务员见死不救会有什么样的责任,处分机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务员见死不救必须付出代价,如果是一个老百姓见死不救,好像没有什么办法。包养情人的问题是道义责任,道义责任越来越清晰,当然国外有些国家,制定了《公务员伦理法》,我们现在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总有一天我们会发展到那个阶段,公务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这是法律化。第二个责任是纪律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就是降级、撤职、开除。我们过去经常叫行政责任,《公务员法》明确了叫纪律责任。第三个责任是法律责任。你看道义责任和纪律责任是由任免机关决定,法律责任必须是国家司法机关,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追究,所有的公务员必须承担这三种责任。只要你是中国内地的公务员你必须承担这三种责任。但是请大家千万注意,在中国,根据中国《公务员法》,中国公务员当中的领导成员必须承担政治责任,他承担政治责任的形式是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82条第三款,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跟其它两个责任相比,政治责任有独特的特点,这个责任有连带责任性的。比如说最近三鹿奶粉事件,引咎辞职的不在少数。据我所知,这些引咎辞职的领导,他们没有直接去参与奶粉的掺假事件,他们没有直接做过这个事情,但是他们承担了责任,是一种连带性的,非直接的责任。我过去讲课当中经常用一句话,什么叫政治责任呢?政治责任就是对中国的领导成员来说,闲在家中坐,祸从天上,就叫政治责任,这是我们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这也是中国内地的公务员应该承担的一种压力。关于引咎辞职,还有一些可以继续完善的地方,但是我们应该肯定的就是引咎辞职是一个好的制度规定,老百姓是欢迎的,既然老百姓欢迎,法律上也有依据,也相对比较合理,所以说它的基本导向,我们不是挑它的刺,我们是继续完善引咎辞职这种政治责任的方式。
公务员热是好事
主持人:您刚才说公务员是少数人对大多数人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群体,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公务员报考人数每年递增的趋势进行着,2009年公务员报考人数首次突破了百万大关,现在看来,人们一方面抨击公务员制度种种不合理之处,但是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进入公务员的队伍,您对这个现象是怎么看的?
宋世明:我在社会上听到一个说法,说公务员这个职业就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当然这是笑谈,有夸张的成分,怎么能说公务员是臭豆腐呢。
你刚才这个问题我也在琢磨,因为我也在学习《公务员法》,我也在满腔热情地关注着《公务员法》的实施。我的基本观点是三点:第一,目前公务员报考热确实已经热了,但是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报考公务员热就是体现了人们对权力的追求和腐败的向往。第二,报考公务员热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就是把大批的优秀人才拉往官场,集体销毁。有人说不得了,有一个职位是4000:1,2006年最多的一个职位报考的是1600人,2009年公务员报考,有一个职位最多是报了4000个人,大批的优秀人才还是在社会的各行各业,就是把大批的优秀人才拉往官场,集体销毁,有点危言耸听。第三,报考公务员热也不能说减少了创造财富的精英。有的人说报考公务员说大家都去分蛋糕了,不去做蛋糕了。我觉得还是应该理性看待。
公务员热我倒有点高兴,公务员热恰恰说明公务员公共职位的开放性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公认,现在大家都以改革开放30年为题,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教训,有各种论坛,但是我听来听去,现在反对公务员制度的人很少,很少听到有人说改革开放30年,中国搞公务员制度搞错了,特别是凡进必考,大家高度公认,过去有一个公理式的定论,叫卷子总比条子好,你这个党政机关要招聘公务员,我就报考公务员,我何错之有,你要招考,我要报考,你何必用那么大的篇幅说公务员报考热迎来了什么什么思考,你要招,我要报,一种是考上,第二种是考不上。
当今这个时代,像范进那样用一生的精力的报考者非常罕见了,所以还是给报考者一个宽松的空间。另外,大家与其那么关心公务员的报考热不如关心一下还有哪些部门,还有哪些地方破坏公务员报考,如果媒体对这个问题加以关注的话,会更好推动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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