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本人。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可以向卖房者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对违法建筑一律是无偿拆除的。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3、还有一种情况,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
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得不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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