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居民可以将其出售。这类房屋售价较为适中,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需求。但过户后的5年内,这些房屋不得进行交易。若转让价格超过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超过部分需支付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居民可以将其出售。这类房屋的售价相对市场价格较为适中,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需求。然而,过户后的5年内,这些房屋不得进行交易。此外,若转让价格超过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那么超过部分需要额外支付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转让需要支付多少钱?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一种住房,转让经济适用房需要支付多少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转让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转让价格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建设成本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报经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向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说,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中了,因此在转让经济适用房时,转让方应当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属于国家所有,应当上缴国库,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因此,转让经济适用房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应当由转让方全部上缴国库,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转让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应当由转让方全部上缴国库,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居民可以将其出售。这类房屋售价适中,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需求。然而,过户后的5年内,这些房屋不得进行交易。若转让价格超过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超过部分需要额外支付10%的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转让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应当由转让方全部上缴国库,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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