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主要规定了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其中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还更为具体的规定了某些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
民法典是婚前财产吗?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在办理按揭贷款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无疑。2、如果该房首付是一方单方出资的,但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那么,该首付应认定为单方个人财产,婚后偿还贷款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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