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人难免遇到些小磕小碰,有时双方均无大碍,又不想过于麻烦,可能会选择私了解决。然而,九江市民张先生却因为交通事故私了,遇上了麻烦事。
7月13日,市民张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在转弯时由于没有注意,不慎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倒。男子连人带车一起倒地,手臂蹭破了皮。不过幸好张先生行驶速度较慢,男子经过短暂的休息并无大碍。等到男子情绪稳定后,张先生主动提出要送其到医院检查,这名男子却表示,自己还有事要办,只要赔偿500元就可以了。张先生觉得找保险公司太麻烦,于是就付500元与对方私了,并留下了电话。
本以为花钱买教训后,这件事就应该了结了,可是几天后麻烦又来了。这名男子联系了张先生,还带来了医院的收费单。原来,在发生撞击后,男子感觉身体并无大碍,但是第二天醒来,就发现肩膀有些不对劲,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自己的肩膀轻微骨裂,又花了上千元治疗费。男子认为,这部分损失理应由张先生赔偿。
这时张先生突然想到,自己为车辆购买了商业险,便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过让张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原因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案。
对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
全文5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