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爷爷奶奶属不属于法定监护人
爷爷奶奶属于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可以担任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且是第二顺序监护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没有孩子的监护权的情况有哪些
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
1.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
2.丧失监护能力。我们说对孩子监护是因为孩子成长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导,前提必须是父母有完全行为能力,足够负担对孩子的监护,否则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
3.存在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担任监护人对该子女明显不利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情形。
三、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履职不力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职,让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造成被监护人严重身心损害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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