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母亲黄莲花离家出走,8年间杳无音信,不尽抚养女儿的义务,14岁女儿王小米伤心无奈,起诉到法院申请宣告黄莲花失踪。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王小米申请。
2006年3月,王小米的父亲去世。2006年8月,王小米的母亲黄莲花离家外出务工,留下年仅6岁的黄莲花随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从那之后,王小米再也联系不上黄莲花,王小米请亲戚朋友通过多方途径寻找黄莲花,但都未能得到黄莲花的任何消息。黄莲花走后,抚养王小米的责任落到了年过古稀的爷爷身上,由于爷爷已经缺少劳动能力,爷孙俩经济拮据,生活举步维艰。随着王小米年龄的增长,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越来越高,这也让爷孙俩愁上加愁,王小米想通过向民政局申请孤儿扶贫救济金以缓解自己生活上的困难,却因为母亲黄莲花的有名无实而不能的到民政局的批准。
实际上,从母亲外出至今,从未联系过王小米,更不用说给王小米生活费。王小米心里盼望母亲黄莲花能回家照顾自己,但多年的等待却使王小米感到伤心无奈,母亲再也不会回家了。于是王小米向法院申请黄莲花失踪,以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
宁明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广西法制日报》公告寻找黄莲花。公告期满,黄莲花还是下落不明,杳无音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小米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遂依法作出宣告黄莲花的失踪判决。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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