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无效,但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视为有效。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邀请报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对订立合同和确定房价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邀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以认购、定购、预约等方式接受买受人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当事人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买受人。
商品房认购、订购、预定协议中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到购房款的,本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除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外,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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