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什么职位
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兼两职,享有这两者的职权。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由总经理组织或拟订,报经董事会审核或批准方可实施的职权:
1、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计划、重大项目投资方案及年度经营计划;
2、拟订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3、拟订公司年度贷款方案、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及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年度贷款担保的总额度;
4、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5、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6、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大改革方案;
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由总经理自主独立行使的职权:
(一)经营管理方面
1.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以公司名义代签各种经济合同和协议;
2.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会议纪要;
3.除有要求应予回避的情况外,非董事身份的总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对董事会的有关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利;
4.制定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5.召集并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例会;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吗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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