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存在问题的可以找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一、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哪些赔偿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的赔偿有:修复房屋导致延期交付的损失赔偿和不能修复退房的损失赔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
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
4、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买的期房烂尾了怎么维权
买的期房烂尾了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购房者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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