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员工在出差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标准要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受伤。2.如果是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型冠状病毒上班感染算工伤吗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范围内;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2、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关于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普通劳动者因工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劳动者因工作感染的,其是否构成工伤,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
4、普通劳动者,作为志愿者支援防疫而被感染,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收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所以,普通劳动者作为志愿者支援防疫而被感染,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