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分割财产如何执行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后,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离婚协议书约定执行。如果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离婚的,按判决书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问题,一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离婚分割财产时,以男女平等为原则,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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