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装修合同前,你必然已经与装修公司磨合了很长时间了,一些条款都已经谈妥了,然后在签合同的时候装修公司会走一个程序,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有些业主就嫌这个程序太麻烦了,就只让经办人签字就行。但是这就为以后装修纠纷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因为我国法律对于装修责任的定责是有要求的,签订装修合同除了公司的法定代表能够代表公司立场之外,其他公司人员只有经过公司的授权才能代表公司。若是合同上只有装修工程的经办人员或是设计师的签字,那么以后发生装修纠纷闹上法庭,合同上的签字难以指证装修公司,只能代表个人。
一、读懂行话背后含义
装修行业有自己的专门术语,在与设计师或是装修公司商定装修事宜时,若是他们使用一些专业术语的话,业主很可能听不明白。例如,装修使用的板材的选用,国家规定标准板材有两种,一种是甲醛含量较高的的“E2”级板材,一种是甲醛含量较低的“E1”级板材,若是装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只是约定板材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那么装修公司一定会使用“E2”级板材,因为“E2”级板材的价格要比“E1”级板材低很多。若是因为自己不了解装修知识而出现装修疏漏导致的纠纷,在寻求法律手段维权的过程中,法律是按照其规则运行的,那么若是装修公司没有违反法律条例,那么业主恐怕难以维权。
二、转账付款减少风险
装修付款时若是使用现金支付,那么在后期装修公司称公章被员工盗用而自己没有收到装修款的话,那么业主可能就得不到权益的完全保障。因为这时这比装修款的纠纷就变成了个人对个人的行为,装修公司只付小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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