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是可以跟着母亲改名字的,但是必须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其中一方只是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且还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控制,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并不会随着父母婚姻关系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因此,其中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进行协商,达成公识之后可以到当地户口登记部门进行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孩子判给妈妈后有权改名字吗
一、孩子判给妈妈后有权改名字吗
1、孩子判给妈妈后无权改名字。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变更抚养权怎么办理
1、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向法院起诉;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提交材证据材料;
3、立案庭受理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收到后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6、法院出具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全文7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