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2、个人网站自助预申请
3、单位网上集中申领
4、申领现场流程图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注: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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